项目概况
******大学2025年度南北校区毕业生宿舍修缮、辅导员入住宿舍办公用房改造及南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2)******-1 | ******大学2025年度南校区毕业生宿舍修缮项目 | ******.08 | ******.08 | 是 | ******.08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8 |
2 | 豫政采(2)******-2 | ******大学2025年度北校区毕业生宿舍修缮、辅导员入住宿舍办公用房改造及南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项目 | 711468.06 | 711468.06 | 是 | 711468.06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11468.06 |
5.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5.3工期:40日历天
5.4质保期:工程2年,防水5年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5.6因项目时间紧迫,本项目各采购包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评审时按照包号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满足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包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不再参与包2候选供应商排序。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响应人如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