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5-03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顺德赛区系列赛相关赛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各包组的评审因素“商务部分”中“项目负责人情况”内容进行澄清更正内容:
对应2025年06月17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避免产生歧义,各包组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对应描述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
1.采购包1(项目协调与后勤保障):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提交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④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且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依据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中“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是指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并经联合体牵头单位书面确认。“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是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上传云平台系统并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2.采购包2(竞赛执行):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提交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④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且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依据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中“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是指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并经联合体牵头单位书面确认。“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是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上传云平台系统并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3.采购包3(场地布置与直播保障):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中“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分项:【提交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④如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依据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中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并经联合体牵头单位书面确认。“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是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上传云平台系统并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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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体育局)
地 址:******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11楼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小姐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