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泸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更正技术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7-17,更正为:2025-07-2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6 10:00:00,更正为:2025-08-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6 10:00:00,更正为:2025-08-07 10:00:00。
第一章 征集邀请
1.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变更为: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0:00。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
3.其他服务要求中:
- 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在与征集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不得转包委托事项。按合同及时与送审单位办理资料交接手续(若资料不齐全,应在5日内提出并要求送审单位补充),达到送审条件方可实施审核。对委托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主审及相关审核人员,所有参审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公司专业造价人员,参审人员中必须包含注册造价师,实际到场审核人员必须与所列人员一致,如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人员,需经征集人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征集文件指派人员资质。在审核过程中应积极接受征集人就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
更正为:(1)供应商在与征集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不得转包委托事项。按合同及时与送审单位办理资料交接手续(若资料不齐全,应在5日内提出并要求送审单位补充),达到送审条件方可实施审核。对委托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主审及相关审核人员,所有参审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公司专业造价人员,参审人员中必须包含注册造价师,实际到场审核人员必须与签订合同时备案人员一致,如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人员,需经征集人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征集文件指派人员资质。在审核过程中应积极接受征集人就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
3.成果要求:每个送审项目提供完整的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3份。变更为:3.成果要求:每个送审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报告3份。
4.其他服务要求中:
2.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周围车程不超过1小时设立办公地点,并在该地点办公;供应商承诺项目实际评审人员到场率不低于80%(以报送的人员表为准)。变更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周围车程不超过1小时设立办公地点,并在该地点办公;供应商承诺项目实际评审人员必须是合同备案所列人员(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街道花园路4号
联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 ******
征集人:******财政局
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