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医院委托,对******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10000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仍需提供。 (2)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仍需提供。 (3)投标人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饮片)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仍需提供。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复印件的均须在有效期内(若有有效期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通过随行易平台下载附件《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或联系代理机构现场购买(联系电话******633),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若邮寄,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5号大悦中心3A层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18日10:3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5号大悦中心3A层401)。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1)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街道合掌街5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6号清华紫光浦上商业小镇B1#楼1010
邮编:350008
联系人:严时丽、吴莉萍、张丕平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严时丽******
电子信箱:******
购买投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帐户:
******有限公司
账 号:************3449
******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