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于桥镇、南霞口镇、连镇镇、东光镇)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整治项目(于桥镇、南霞口镇、连镇镇、东光镇)一期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东发改字[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含4个村(郭家桥村、于桥村、陈桥村、赵之安村)的村容村貌治理、道路排水、全民健身工程、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2个村(王喇村、前生村)的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为:东光县。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须导入扫描件。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6 09:00至2025-10-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形式,方案(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代理费付费主体: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石洪健 ,联系电话: 031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农村局和美乡村建设股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东光县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文化艺术大厦9层912室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马平 | 联系人: | 石洪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