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5-14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4-00371 二 、 ******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南稻食品经销部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南稻食品经销部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94.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服务类 ******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食材(包括主食产品、副食产品、调料、调味品等)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供货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法院裁决。 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周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9、中标人在实施供货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 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供货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供货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服务时间: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时配送。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 0.5 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服务标准:1. 肉 类 标 准 : 符 合 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肉 类 检 测 标 准 : GB2707-2016 等。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 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3、蔬果类执行标准 :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低于“无公害蔬菜”等级标准。外观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及机械损伤。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 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Bb 计):≤0.2。砷(以 As)计:≤0.5。氟(以 F计):≤0.5。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树成、吕宏娇、商大鹏、邓淑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76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评标价格(%) 综合得分 1 沈阳市大东区南稻食品经销部 95.00 95.00 94.57 ******有限公司 89.00 89.00 92.80 3 沈阳市大东区爱可思农产品销售部 98.00 98.00 53.0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幼儿园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文东街20-8号 联系方式:刘荡巍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6号电业园B座30层3006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婕、宿海峰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南稻食品经销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