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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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77,8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现修改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上述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 2、原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7.2重要提示2、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15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现修改为“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的支付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代理费金额为:31500.00元。。” 3、原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信用:以投标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分值按以下标准计分:信用诚信分值在90分(含)-100分(不含)的得1.5分,100分(含)及以上的得3分。(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申请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并做好记录,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现修改为“企业信用:以投标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分值100分(含)及以上的得3分。(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4、原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项目机构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职称: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职称:①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业绩(2分):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60万元(已完工且完成结算审计的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一个得2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结算审计报告(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企业业绩可累计得分。”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①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②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5、原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15%的预付款,当已完成合同工程量金额超过预付款金额后,每期进度款支付当期已完成合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提供完整竣工资料验收合格证明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纠纷,发包人退回该项目质保金保函。以上未付款均不计利息。”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 15%的预付款,当已完成合同工程量金额超过预付款金额后,每期进度款支付当期已完成合同工程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提供完整竣工资料验收合格证明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纠纷,发包人退回该项目质保金保函。以上未付款均不计利息。” 6、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查阅。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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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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