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5-2027年气******************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5-2027年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服务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洛阳市轨道******控制中心1座、物业区1座、警务用房1座。涉及检测钢瓶共计2183具,其中包含IG541储气瓶1638具、氮气启动瓶434具、七氟丙烷储气瓶85具、氮气动力瓶26具。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共设地下车站15座,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1座、物业区2座。涉及检测钢瓶共计1265具,其中包含IG541储气瓶1023具、氮气启动瓶218具、七氟丙烷储气瓶24具。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检测,各类钢瓶的检测服务数量以最终实际发生服务数量为准。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12元。
2.3招标范围:
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固定灭火系统用瓶组维护保养检测技术规程》(THNFPA 001******控制中心、物业区所有达到检测要求的气体灭火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含IG541储气瓶、七氟丙烷储气瓶、氮气启动瓶、氮气动力瓶)进行检测。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钢瓶的拆卸、检测、气体释放、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充装、补漆,钢瓶零部件、附件的检测、更换,周转备用钢瓶的提供,报废钢瓶的报废处理及换新,对原系统进行系统安装恢复及全过程运输,以保证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的正常使用。
钢瓶检测数量、种类及规格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周期:24个月。从2025年08月01日开始至2027年07月31日止(具体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起为准);
2.6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个检测周期(IG541气瓶及氮气瓶5年,七氟丙烷气瓶3年)。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8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消防用气瓶检验(无缝气瓶及焊接气瓶)。
(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或安装)或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或充装)的业绩;
(2)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所提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章页等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须另行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合同分工范围须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或安装)或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或充装)的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2年06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单位,满足3.2(1)的资质要求;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3.2中要求的资质。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6月11日 至2025年06月1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9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联 系 人:王萌
电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