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5-G3-250029-GXZJ
二、项目名称:兴安县乡镇集镇及农村环卫市场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有限公司 | 南宁市长凯路23号7栋60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兴安县乡镇集镇及农村环卫市场化项目 | 兴安县乡镇集镇及农村环卫市场化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阳林峰(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胡涛(自行抽取),苏捷(自行抽取),李良虎(自行抽取),张雪芳(自行抽取),郑新秀(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李珍(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采用一采三年采购实施模式,代理服务费按三年服务中标总金额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6518.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92.14分。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 址:兴安县兴桂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39号综合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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