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2025年避暑季移动媒体宣传
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旅游局2025年避暑季移动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CG-******),采购人为******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城市移动媒体资源,有效提升观山湖区避暑季文旅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宣传推介观山湖区避暑季核心文旅资源和特色玩法,同时畅通游客投诉渠道、优化旅游服务体验,方便游客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反映,提升问题处理效率,展现我区规范市场、优化服务的决心,营造安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2、采购内容******旅游局2025年避暑季移动媒体宣传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3、服务期:90日历天(详见询比文件)。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5、采购预算:99000.00元(玖万玖仟元整)。
6、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响应限价):99000.00元(玖万玖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银行出具的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的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现场递交。获取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含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章。
3、询比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址:******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友山基金大厦15楼15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询比公告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人:卢德锋、丁霞、吴锦彬、徐海洋
3、联系电话:******
4、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友山基金大厦15楼1501
国兴致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