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南省万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示承接编制的《衡阳县樟木乡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
衡阳县樟木乡风电项目
二、项目概况
衡阳县樟木乡风电项目总投资30803万元,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为7.143MW的机组(机型轮毂中心高度为125m,叶轮直径为220m),总装机规模为50MW。配套新建一座电压等级为110kV的升压站,位于场区西南部。7台风力发电机组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内,新建场内道路12.319km、升压站进站道路0.088km,利用现有村道改建2.314km,合计长14.721km;进场道路完全利用现有S333省道、S219省道。新建35kV集电线路17km,采用全直埋方式沿风电场道路敷设。项目建设完成后以1回110kV线接入湛佳塘变电站(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不包含储能系统)。
三、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表。
******有限公司,陈先生联系电话:******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建设项目周边群众或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组织或单位
五、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问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