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文 件
项目编号:HBHY(2025)-05-155
比选人:******学校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释 义
本比选文件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比选:是指为本单位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设定资格条件和比选方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筛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申请人的活动。
比选人:是指采购项目中的比选人,委托招标中的委托人。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参照相关法规政策,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的资质、响应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活动的申请人。
成交人:是指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审小组评审,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申请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比选人为******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BHY(2025)-05-155
项目名称:******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90元/套,预估2500套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6日前完成生产并开始接受学生购买。
采购需求:学生军训服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其他要求:3.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3.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年 5 月 30 日至2025年 6 月 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将下述PDF版资料发送至邮箱******1@qq.com后打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须准备以下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2.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七、其他
******学校官网。
八、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88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31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25 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一、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学校 地址:石家庄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88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311-******
|
1.1.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25 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1-******、****** |
1.1.4 | 项目名称 | ******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 |
1.2.1 | 采购需求 | 学生军训服装采购。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2.2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5年9月16日前完成生产并开始接受学生购买 |
1.2.3 | 质量标准 | 要求供货商提供全新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3.1 | 合格的申请人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其他要求:3.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3.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第六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表” |
3.3.1 | 比选申请书有效期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3.4.1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
3.6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1正2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与正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存储介质为U盘,PDF格式一份),电子版同比选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其他要求:比选申请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不接受活页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为了节约纸张,建议申请人尽量双面打印所有比选申请文件。 |
4.1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4.2.1 |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 | 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4.3.2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人数:3人。由******学校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 |
6.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 | 付款方式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8.1 | 样品 | 各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一套样品,须在醒目位置体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现场封存,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退回。 |
9.1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工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本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最高限价 | 90元/套,申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
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①比选申请文件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②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加盖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③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比选文件。 |
3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项目编号: 申请人名称:(加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 | 其它事项 | 比选申请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应均采用其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识,申请人对所提交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效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 | 定义 | ①“比选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②“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比选项目活动组织方。 ③“申请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的单位。 ④“签章”系指签字和盖章。 |
6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按照代理机构与比选人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
7 | 解释权 | 1、文件所称原件扫描件包括复印件,影印件。内容不清晰且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证件。 2、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申请人应仔细研读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中如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解释权在比选人或从严标准执行。 |
本比选文件中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含但不限于)。比选申请文件存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
二、申请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名称
******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
1.2资金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需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申请人条件
1.4.1合格的申请人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单位和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申请人负责。
1.8计量单位
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本比选文件包括: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2.1.2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比选文件发出后,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可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比选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提交给代理机构(申请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已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澄清内容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邮箱:******。)。
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澄清发送至申请人邮箱,并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及时查看答疑澄清文件并下载,如未能及时下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比选申请文件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 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 相关的法律法规。
3.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3.2.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本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3.3 报价
3.3.1 报价依据:本比选文件中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
3.3.2 报价方法:
1)报价应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申请人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报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成本所需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4)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3.3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
3.3.1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比选有效期内,申请人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规定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
3.4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3.4.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比选保证金的,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缴纳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3.4.2申请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资格。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申请人相关证明资料
3.5.1申请人相关证明资料应符合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
3.6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6.1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和扉页必须齐全,格式内容一致,封面或扉页均应加盖申请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在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除申请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申请人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
3.7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正
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比选申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申请人不确认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4.比选申请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
4.1.2 比选申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4.3.4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4.3.5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申请人不得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否则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5.比选
5.1比选时间和地点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比选会议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比选会议纪律;
(2)公布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称;
(3)由申请人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比选代理启封比选申请文件当众公布比选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报价等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4)申请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审
6.1评审小组
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比选申请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6.4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比选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申请人的报价均超出比选预算额度,比选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7.合同授予
7.1中选人的确定
7.1.1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1.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与排位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7.2 中选公告
******学校官网公示中选公告。
7.3中选通知
7.3.1在公告中选结果的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8.1.1比选人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不得排斥申请人之间的竞争。
8.1.2比选人制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应当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得针对某个申请人量体裁衣,制定特殊评审标准和方法。
8.1.3在评审过程中,比选人代表对所有申请人应当一视同仁,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手段操纵评审活动。
8.1.4比选人不得泄露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其他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8.2 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8.2.1申请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参加比选活动。
8.2.2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加比选活动。
8.2.3申请人不得采用向比选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选。
8.2.4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审,不受其他任何评审小组成员特别是比选人代表的干扰。
8.3.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使用。
8.3.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8.3.4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不得影响公正的评判。
8.3.5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8.2 质疑和投诉
8.2.1申请人有权就比选事宜提出质疑和投诉,比选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8.2.2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质疑的,应当在比选时间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8.2.3申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8.2.4申请人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8.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比选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8.2.7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8.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8.2.9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申请人。
8.2.10 申请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述:根据************学校实际,学生处拟通过校内招标的形式确定学生军训服装(含短袖T恤、裤子),供学生自愿采购。
二、合同总价:综合单价中标,总价每套(含短袖T恤、裤子)不超过90元,每种样品单独报价。参照往年学生采购数量,预估2500余套。
三、主要参数
要求:1.学生校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必须对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供应商每批次的服装要有权威部门提供的质检报告;对于每批次服装要抽样检查,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
2.投标产品面料必须优于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产品的款式、颜色搭配由投标者设计。如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
3.面料为优质品,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缩水、不变形、不起球、不扒线。
4.面料绗缝牢固、松紧基本一致,各沿边、缝子烫实、烫平,各部位无褶皱、无沾污、无线头、线迹、粉印、无烙印亮光。
四、服装选择及付款流程设计
1、线上选衣系统
款式预览:供应商需搭建H5/小程序页面,展示军训服款式、尺码对照表及3D试穿效果。
智能推荐:输入身高体重后,系统自动推荐尺码(误差≤2cm)。
库存联动:实时显示各尺码库存量,库存不足时标记「需调货」并提供到货通知订阅。
2、订单生成与支付
动态二维码生成:学生提交订单后,系统通过加密算法生成唯一订单二维码(含32位随机码+时间戳)。
双通道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学生支付成功后自动推送「付款凭证页面」至用户微信服务通知。系统标记订单状态为「待领取」,触发短信通知(含二维码截图及领取地点导航链接)
3、二维码核销与失效机制
3.1智能核销终端
硬件配置:供应商应具有工业级PDA扫码枪(支持离线核销,每日自动同步数据)
双重验证:供应商扫码后(学生支付成功后生成的二维码)比对数据库中的「支付状态+领取人身份证尾号」(误差率<0.01%)
3.2失效规则
成功核销即失效:扫码后0.5秒内更新二维码状态为「已使用」
防重复机制:相同二维码二次扫描时触发警报并提示「该凭证已失效」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编号为 的比选文件要求和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
一、项目名称、数量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学生军训校服 | 预估2500套 |
以上项目或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项目或货物本身价、供方应缴纳 的各种税金、货物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等费用。
二、项目或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
三、供方所提交的项目或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项目或货物,致使不能按期支付项目或货款的,需方偿付项目或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项目或货物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3.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项目或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九、因项目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签订地: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两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需方(章) 年 月 日 |
供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
比选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申 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比选申请函
致: (比选人名称)
我方收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比选文件,经仔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公开比选。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承认和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承担本 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比选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并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3、我方保证遵守比选文件的全部规定,我方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比选时间和日期之后,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之内撤销或修改的,则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申请。
6、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比选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内容。
7、本比选申请文件自比选日起有效期为:90 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地址:
邮编:
电话:
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元/套) | 大写: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 注 |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元) |
1 | 短袖T恤 | 预估2500件 | ||
2 | 裤子 | 预估2500件 | ||
合计(元)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部门)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所有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有效期:
代理人姓名: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单 位:
部 门: 职务:
申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此表可不附。
六、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比选文件的相关条款 | 比选申请文件的相关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1.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与比选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偏离情况写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为“正偏离”的须在“说明”一列中写明理由。若无偏离,此表可不填写。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附件1
致: (比选人)
我方郑重做出承诺如下: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并愿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注:对发现申请单位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申请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申请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申请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八、同类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承包时间 | |
注:(1)后附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产品介绍
十、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
2、售后服务
3、生产及供货能力
十一、比选文件要求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销售的货物(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管理局、 ******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审组织
评审小组人数:******学校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
三、评审纪律
评审小组及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评审小组成员享有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的权利,但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评审小组主任与评审小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3、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评审前认真审阅比选文件。
4、评审小组对同一比选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审结论,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结论如有异议,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并由评审小组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5、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评审,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纪律
1、评审小组成员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申请人;
2、接受申请人提出的与比选申请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不得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比选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6、不能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纪律或法律责任。
四、评审程序和内容
本办法是评审小组推荐中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比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 100 分。
1、评审前准备工作
1.1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前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比选项目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采购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审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审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审纪律。
2、初步评审
2.1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审查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申请人。经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上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2.2比选申请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2.2.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确定每一申请文件是否对比选文件的要求做出了明确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比选人的权力,或保留、反对申请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申请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2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改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申请人的相对排序。
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
3.1为了有助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详细评审
4.1评审小组将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2评审小组将根据以下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4.2.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比选申请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
4.2.2评审小组认为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财政部87号令规定对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总分 100 分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报价 | 35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申请人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35分,其他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申请人报价)×35%×100。 |
业绩 | 5分 | 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2.5分,最高分得5分。 (注: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放置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情况 | 15分 | 1、技术参数优于比选文件要求,性能高,质量好,标准高于采购和使用要求,得15分; 2、技术参数部分优于比选文件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标准满足采购和使用要求,得12分; 3、技术参数基本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标准基本满足采购和使用要求,得9分 4、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得0分 |
样品 | 10分 | 1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样品综合情况优,得10分 2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样品综合情况良,得8分 3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产品综合情况一般,得6分 4、未提供样品或者样品质量极差得0分 |
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 | 15分 | 1、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完善、切实可行,保证措施严谨、周密、充分保证可以按期供货得15分; 2、供货计划实施方案较完善、较可行,保证措施较有力、能保证按期供货得12分; 3、供货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按期供货得9分; 4、缺项得0分 |
售后服务 | 10分 | 1.售后服务好,承诺明确,保证措施完善有力,得10分 2.售后服务较好,承诺较明确,保证措施较有力,得8分 3.售后服务一般,承诺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6分 4.缺项得0分 |
生产及供货能力 | 10 | 1、生产企业实力强,生产工艺先进,货源稳定。供货单位有足够缓存库房,人员分配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生产企业实力较强,生产工艺较先进,货源较稳定。供货单位有缓存库房,人员分配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8分 3、生产企业能力一般,生产工艺一般,货源较稳定。供货单位缓存库房一般,人员分配合理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4、未缺项得0分 |
评分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比选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认可,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资料 | 合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1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
2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 |
3 | 申请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由代理机构在比选会议当天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比选申请文件中无须提供 | |
4 |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结 论(通过/不通过) |
说明:1、上述各项中“√”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比选申请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资料 | 合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1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印章齐全、按要求签字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2 | 有无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比选申请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比选的 | 未发现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串标、文件雷同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3 | 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明确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明确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4 | 报价是否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异常报价是否合理性说明 | 符合文件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5 |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符合文件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6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没有对比选人提出不能接受附件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7 | 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说明:1、上述各项中“√”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比选申请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符合性审。
七、其他
各位评审人员应认真﹑客观﹑公正对待每个申请人,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评审信息,如违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
评审中,如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比选申请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申请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有串标嫌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比选项目继续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应将有串标嫌疑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相关评审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比选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比 选 文 件
项目编号:HBHY(2025)-05-155
比选人:******学校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释 义
本比选文件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比选:是指为本单位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实施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设定资格条件和比选方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筛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申请人的活动。
比选人:是指采购项目中的比选人,委托招标中的委托人。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参照相关法规政策,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的资质、响应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活动的申请人。
成交人:是指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审小组评审,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申请人。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比选人为******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BHY(2025)-05-155
项目名称:******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90元/套,预估2500套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6日前完成生产并开始接受学生购买。
采购需求:学生军训服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其他要求:3.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3.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年 5 月 30 日至2025年 6 月 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将下述PDF版资料发送至邮箱******1@qq.com后打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须准备以下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2.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七、其他
******学校官网。
八、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88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31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25 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一、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学校 地址:石家庄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88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311-******
|
1.1.3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25 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1-******、****** |
1.1.4 | 项目名称 | ******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 |
1.2.1 | 采购需求 | 学生军训服装采购。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2.2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5年9月16日前完成生产并开始接受学生购买 |
1.2.3 | 质量标准 | 要求供货商提供全新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3.1 | 合格的申请人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其他要求:3.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3.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第六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表” |
3.3.1 | 比选申请书有效期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3.4.1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
3.6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1正2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与正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存储介质为U盘,PDF格式一份),电子版同比选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其他要求:比选申请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不接受活页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为了节约纸张,建议申请人尽量双面打印所有比选申请文件。 |
4.1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
4.2.1 |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 | 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4.3.2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2025年 6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学校办公楼3楼会议室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人数:3人。由******学校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 |
6.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 | 付款方式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8.1 | 样品 | 各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一套样品,须在醒目位置体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现场封存,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退回。 |
9.1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工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本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最高限价 | 90元/套,申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
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①比选申请文件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②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加盖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③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比选文件。 |
3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项目编号: 申请人名称:(加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 | 其它事项 | 比选申请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应均采用其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识,申请人对所提交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效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 | 定义 | ①“比选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②“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比选项目活动组织方。 ③“申请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的单位。 ④“签章”系指签字和盖章。 |
6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按照代理机构与比选人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
7 | 解释权 | 1、文件所称原件扫描件包括复印件,影印件。内容不清晰且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证件。 2、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申请人应仔细研读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中如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解释权在比选人或从严标准执行。 |
本比选文件中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含但不限于)。比选申请文件存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
二、申请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名称
******学校学生军训服装采购项目。
1.2资金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需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申请人条件
1.4.1合格的申请人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单位和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申请人负责。
1.8计量单位
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本比选文件包括: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2.1.2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比选文件发出后,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可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比选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申请人,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提交给代理机构(申请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已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澄清内容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邮箱:******。)。
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澄清发送至申请人邮箱,并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及时查看答疑澄清文件并下载,如未能及时下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比选申请文件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 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 相关的法律法规。
3.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3.2.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本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3.3 报价
3.3.1 报价依据:本比选文件中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
3.3.2 报价方法:
1)报价应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申请人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报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成本所需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4)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
3.3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
3.3.1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有效期为 90 天。
3.3.2在比选有效期内,申请人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规定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
3.4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3.4.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比选保证金的,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缴纳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3.4.2申请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资格。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申请人相关证明资料
3.5.1申请人相关证明资料应符合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
3.6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6.1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和扉页必须齐全,格式内容一致,封面或扉页均应加盖申请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在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除申请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申请人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
3.7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正
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比选申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比选申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申请人不确认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4.比选申请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
4.1.2 比选申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4.3.4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4.3.5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申请人不得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否则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5.比选
5.1比选时间和地点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比选会议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比选会议纪律;
(2)公布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称;
(3)由申请人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比选代理启封比选申请文件当众公布比选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报价等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4)申请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审
6.1评审小组
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比选申请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6.4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比选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申请人的报价均超出比选预算额度,比选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7.合同授予
7.1中选人的确定
7.1.1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1.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与排位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7.2 中选公告
******学校官网公示中选公告。
7.3中选通知
7.3.1在公告中选结果的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8.1.1比选人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不得排斥申请人之间的竞争。
8.1.2比选人制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应当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得针对某个申请人量体裁衣,制定特殊评审标准和方法。
8.1.3在评审过程中,比选人代表对所有申请人应当一视同仁,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手段操纵评审活动。
8.1.4比选人不得泄露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其他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8.2 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8.2.1申请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参加比选活动。
8.2.2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加比选活动。
8.2.3申请人不得采用向比选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选。
8.2.4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审,不受其他任何评审小组成员特别是比选人代表的干扰。
8.3.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使用。
8.3.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8.3.4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不得影响公正的评判。
8.3.5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8.2 质疑和投诉
8.2.1申请人有权就比选事宜提出质疑和投诉,比选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8.2.2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质疑的,应当在比选时间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8.2.3申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8.2.4申请人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8.2.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2.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比选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8.2.7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
8.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8.2.9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申请人。
8.2.10 申请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述:根据************学校实际,学生处拟通过校内招标的形式确定学生军训服装(含短袖T恤、裤子),供学生自愿采购。
二、合同总价:综合单价中标,总价每套(含短袖T恤、裤子)不超过90元,每种样品单独报价。参照往年学生采购数量,预估2500余套。
三、主要参数
要求:1.学生校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必须对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供应商每批次的服装要有权威部门提供的质检报告;对于每批次服装要抽样检查,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
2.投标产品面料必须优于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产品的款式、颜色搭配由投标者设计。如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
3.面料为优质品,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缩水、不变形、不起球、不扒线。
4.面料绗缝牢固、松紧基本一致,各沿边、缝子烫实、烫平,各部位无褶皱、无沾污、无线头、线迹、粉印、无烙印亮光。
四、服装选择及付款流程设计
1、线上选衣系统
款式预览:供应商需搭建H5/小程序页面,展示军训服款式、尺码对照表及3D试穿效果。
智能推荐:输入身高体重后,系统自动推荐尺码(误差≤2cm)。
库存联动:实时显示各尺码库存量,库存不足时标记「需调货」并提供到货通知订阅。
2、订单生成与支付
动态二维码生成:学生提交订单后,系统通过加密算法生成唯一订单二维码(含32位随机码+时间戳)。
双通道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学生支付成功后自动推送「付款凭证页面」至用户微信服务通知。系统标记订单状态为「待领取」,触发短信通知(含二维码截图及领取地点导航链接)
3、二维码核销与失效机制
3.1智能核销终端
硬件配置:供应商应具有工业级PDA扫码枪(支持离线核销,每日自动同步数据)
双重验证:供应商扫码后(学生支付成功后生成的二维码)比对数据库中的「支付状态+领取人身份证尾号」(误差率<0.01%)
3.2失效规则
成功核销即失效:扫码后0.5秒内更新二维码状态为「已使用」
防重复机制:相同二维码二次扫描时触发警报并提示「该凭证已失效」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编号为 的比选文件要求和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
一、项目名称、数量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学生军训校服 | 预估2500套 |
以上项目或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项目或货物本身价、供方应缴纳 的各种税金、货物运输到合同指定地点等费用。
二、项目或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
三、供方所提交的项目或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规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项目或货物,致使不能按期支付项目或货款的,需方偿付项目或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项目或货物的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3.供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项目或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九、因项目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签订地: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两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需方(章) 年 月 日 |
供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
比选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申 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比选申请函
致: (比选人名称)
我方收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比选文件,经仔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公开比选。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承认和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承担本 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比选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并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3、我方保证遵守比选文件的全部规定,我方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比选时间和日期之后,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之内撤销或修改的,则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申请。
6、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比选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内容。
7、本比选申请文件自比选日起有效期为:90 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地址:
邮编:
电话:
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元/套) | 大写: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备 注 |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元) |
1 | 短袖T恤 | 预估2500件 | ||
2 | 裤子 | 预估2500件 | ||
合计(元)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部门)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比选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所有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有效期:
代理人姓名: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单 位:
部 门: 职务:
申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此表可不附。
六、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比选文件的相关条款 | 比选申请文件的相关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1.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与比选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偏离情况写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为“正偏离”的须在“说明”一列中写明理由。若无偏离,此表可不填写。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附件1
致: (比选人)
我方郑重做出承诺如下: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并愿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注:对发现申请单位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2
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单位公章):
申请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申请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申请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八、同类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承包时间 | |
注:(1)后附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产品介绍
十、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
2、售后服务
3、生产及供货能力
十一、比选文件要求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销售的货物(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管理局、 ******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审组织
评审小组人数:******学校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
三、评审纪律
评审小组及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评审小组成员享有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的权利,但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评审小组主任与评审小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3、评审小组成员应在评审前认真审阅比选文件。
4、评审小组对同一比选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审结论,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结论如有异议,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并由评审小组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5、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评审,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纪律
1、评审小组成员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申请人;
2、接受申请人提出的与比选申请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不得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比选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6、不能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审小组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纪律或法律责任。
四、评审程序和内容
本办法是评审小组推荐中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比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 100 分。
1、评审前准备工作
1.1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前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比选项目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采购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审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审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审纪律。
2、初步评审
2.1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审查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申请人。经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上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2.2比选申请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2.2.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确定每一申请文件是否对比选文件的要求做出了明确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比选人的权力,或保留、反对申请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申请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2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改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申请人的相对排序。
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
3.1为了有助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详细评审
4.1评审小组将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2评审小组将根据以下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4.2.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比选申请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
4.2.2评审小组认为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财政部87号令规定对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总分 100 分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报价 | 35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申请人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35分,其他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申请人报价)×35%×100。 |
业绩 | 5分 | 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2.5分,最高分得5分。 (注: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放置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情况 | 15分 | 1、技术参数优于比选文件要求,性能高,质量好,标准高于采购和使用要求,得15分; 2、技术参数部分优于比选文件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标准满足采购和使用要求,得12分; 3、技术参数基本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标准基本满足采购和使用要求,得9分 4、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得0分 |
样品 | 10分 | 1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样品综合情况优,得10分 2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样品综合情况良,得8分 3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服装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产品综合情况一般,得6分 4、未提供样品或者样品质量极差得0分 |
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 | 15分 | 1、供货计划实施方案完善、切实可行,保证措施严谨、周密、充分保证可以按期供货得15分; 2、供货计划实施方案较完善、较可行,保证措施较有力、能保证按期供货得12分; 3、供货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按期供货得9分; 4、缺项得0分 |
售后服务 | 10分 | 1.售后服务好,承诺明确,保证措施完善有力,得10分 2.售后服务较好,承诺较明确,保证措施较有力,得8分 3.售后服务一般,承诺一般,保证措施一般,得6分 4.缺项得0分 |
生产及供货能力 | 10 | 1、生产企业实力强,生产工艺先进,货源稳定。供货单位有足够缓存库房,人员分配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生产企业实力较强,生产工艺较先进,货源较稳定。供货单位有缓存库房,人员分配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8分 3、生产企业能力一般,生产工艺一般,货源较稳定。供货单位缓存库房一般,人员分配合理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 4、未缺项得0分 |
评分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比选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认可,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资料 | 合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1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
2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 |
3 | 申请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由代理机构在比选会议当天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比选申请文件中无须提供 | |
4 |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结 论(通过/不通过) |
说明:1、上述各项中“√”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比选申请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资料 | 合格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1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印章齐全、按要求签字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2 | 有无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比选申请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加比选的 | 未发现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串标、文件雷同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3 | 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明确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明确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4 | 报价是否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异常报价是否合理性说明 | 符合文件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5 |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符合文件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6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没有对比选人提出不能接受附件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7 | 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说明:1、上述各项中“√”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不通过”,表示该比选申请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符合性审。
七、其他
各位评审人员应认真﹑客观﹑公正对待每个申请人,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评审信息,如违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
评审中,如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比选申请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申请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有串标嫌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比选项目继续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应将有串标嫌疑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相关评审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比选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