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第二批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长招采公字【2025】033号-A | 一标段空调机 | 419000 | 419000 |
2 | 长招采公字【2025】033号-B | 二标段教学、实验用桌 | 451800 | 451800 |
3 | 长招采公字【2025】033号-C | 三标段其他信息化设备 | ****** | ****** |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0374-******进行咨询。
3.本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解释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温馨提示”7.1)。
4.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财政局(长葛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0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