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市集美区建成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三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改革局 以 ******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25年第六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 4个子项,(1)杜岱排洪渠整治工程:新建d2000~d3000管道约500米;现状渠道清杂及新建护岸约1.1千米;池塘清淤约7300立方米,新建节制闸防止外河水倒灌,新建一体化排涝泵站确保村庄内涝水位不超安全阈值。(2)灌口镇上头亭社区积涝点整治工程:改造现状d1000及d1500雨水管道,新建d1200~d1800雨水管道约1150米。(3)灌口镇铁山社区尾厝社积涝点整治工程:新建一体化排涝泵站、拍门阀门井及截水沟,新DN900雨水压力管约250米;采用高水高排,新建约164米d600雨水管及雨水沟接至集美北大道雨水管。(4) 松山泄洪通道整治工程:新建松山调蓄池约4.0公顷,护岸长度约1000米;对现状调蓄池进行清淤,新建节制闸;新建d1000~d2000雨水管道约950米,改扩建现状排水渠道约690米。本项目最大排水管径为d3000,属于大型排水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14953.3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1661.89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303.7254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配合预算编制单位进行设计答疑、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指导和服务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工程设计:满足本工程的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施工组织交通工程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施工组织交通工程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6 至 2025-06-30 ,每天上午 9时 00分 00秒 至 12时 00分 00秒 ,下午 14时00 分00 秒 至 17 时 30分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6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6-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 10 号
邮编: 361024
电话: ******
传真: 无
联系人: 林淑真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兑英路15号834室
邮编: 361024
电话: ******
传真: 无
联系人: 王工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9101/xmjy/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4 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