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遵化市东胜联华玻璃材料加工厂生产设备升级和环保提标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如下:
项目名称:遵化市东胜联华玻璃材料加工厂生产设备升级和环保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遵化市东胜联华玻璃材料加工厂
公示内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5月******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东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