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现将******卫生院)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验收公示内容:******卫生院)异地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验收项目名称:******卫生院)异地扩建项目
验收建设地点:海城市腾鳌镇栋梁街1号
验收公示期限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卫生院)联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