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5]151-ZC105
2、项目名称:灵宝市成品油税收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4日
6、评审日期:2025年7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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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5]151-ZC105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政策要求,在2025年度灵宝市辖区内78家加油站,更换符合GB/T9081-2023标准的加油机,安装AI视觉识别实时预警监控系统、物联网加油机计量系统和智能交易结算系统,实现加油过程自动化和数据实时监控,确保税收征管准确透明。 |
******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
三门峡市崤山西路12号 |
2038.6532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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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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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宝市成品油税收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雪红(组长)、赵站波、陈勇、王红欣、杨林森、尚选辉(业主代表)、董展威(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15693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联系人:李霄霄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4X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解放南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
******建设局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A座8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