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思县思阳镇仁甫路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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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不动产坐落 ? |
? 更正内容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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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思县在妙镇在妙村在妙三组 |
因不动产登记错误,地块代码************255?号的地块与(2008)第12-1-789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界线的交叉重合部分注销登记,保留剩余的农用地(详见附图)。 |
上思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