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法院
承包人牵头人(全称) ******有限公司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一(全称)******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委员会、豫发改审批【2023】231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3640 ㎡,地下1层,地上7层,裙房为2层。地上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2980㎡,主要用房为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及辅助用房等。建筑防火高度为31.95m,共七层,其中裙房高度为11.45m,层高为两层,采用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660 ㎡,层高3.8米,覆土厚度1.5m,建筑功能为车库(用于停放小型车和微型车)、人防等。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信阳市平桥区平工纬二路以南、平工经一路以西、龙江大道以北
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红线范围内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实体相关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设计概算范围内,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办公室各种档案柜、报告厅及各种活动室家具及陈设等购置。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验收、竣工图及驻地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