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台雾炮车抑尘降尘180天服务采购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25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86号 |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甲方) |
******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10台雾炮车抑尘降尘180天服务采购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86号 |
(3)项目内容:10台雾炮车抑尘降尘180天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2.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小写:总价:******元,单价:39.8元/公里(暂按55600公里计算) |
合同大写:总价:贰佰贰拾壹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单价:每公里叁拾玖元捌角(暂按55600公里计算)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有限公司 | 10台雾炮车抑尘降尘180天服务采购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80 | 天 | ******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
地点:湘潭市城区部分主干道。 |
方式:乙方单位负责实施 |
4.付款 |
每月服务完成经市生环委、城管局考核办根据《湘潭市雾炮车抑尘降尘服务外包考核办法》考核合格出具相关报告后,市环卫处根据考核结果,在次月上旬拔付上月工作费用。正常开展作业服务的工作日计费,按照当日实际工作里程数×中标单价计费,按实结算。在合同范围之外(服务周期内)总作业里程数>60000公里的部分,另行按实结算。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5年7月24日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财政监督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 2025年7月24日 |
甲 方:(公章)湘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 方:(公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 ******银行:***** | | 账 号:***** |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