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0556
项目编号: NXTH-2025-008
项目名称:******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699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99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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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一标段 | ******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吴忠市利通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一标段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43440 | |
******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 | ******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5616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6996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15日。二标段:合同签订后按工作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其中畜禽水产品、餐饮具、风险监测(其他食品)、“你点我检”、节日专项抽检任务于2025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利通区2025年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专项抽检任务于2026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服务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 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出具“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2.3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 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 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 知办理融资业务。2.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 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 3.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 提供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应在 有效期内,同时提供 CMA 证书或 CMAF 证书的完整附表)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3 14:33:25 至 2025-04-3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 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新村街248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B区西门口二十三号商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雪柏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晓静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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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