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评标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评标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 | 采购文件评分表、政策性加分项 | 少数民族产品加分项 | 删除此项加分项 |
3 | 采购文件评分表、政策性加分项 |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 | 删除此项加分项 |
4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5.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评标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 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评标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30日10时30分00秒 | 2025年8月12日09时30分00秒 |
6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30日10时30分 | 2025年8月12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