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6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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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360,000.00 元 | 1(项) | 360,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06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
- (一)交付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二)交付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三)验货方式:
1.以经采购人确认的采购文件、合同,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作为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际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和月考核,如月考核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连续2次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其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办公费、物资费、保洁耗材、合理利润、税费、搬运费、水电维修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 (五)付款方式:
服务费采用按月支付方式。根据月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如月考核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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