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繁清白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公告中3.1.7业绩要求:“勘察资质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更正为:“勘察资质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勘察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
2.2.4(4)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勘察类似工程业绩(5分) | 满足招标公告3.1.7企业业绩资格要求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1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加1.5分,本项满分为5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本次投标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