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我单位现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1.3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1、建立试验区:一是建设试验区8亩,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4亩,严格管控类耕地4亩。采集监测农产品42份,监测土壤样品22份;二是特定绿色优质水稻种植试验点2个,共计14亩。采集并检测农产品样品56份,土壤样品56份,灌溉水样品16份。2、安全利用类示范区:在安全利用区开展优化施肥修复技术模式,实施区域面积7460.5亩;开展微生物+优化施肥联合修复技术模式,实施面积5351.93亩;开展叶面阻控+水分管理联合修复技术模式,实施面积509.88亩;开展品种调整(重金属低积累水稻品种推广)技术模式,实施面积87.95亩。3、严格管控类示范区:在严格管控区开展微生物+优化施肥联合修复技术模式,实施区域面积492.47 亩;开展土壤调理+优化施肥联合技术模式,实施面积131.41亩。4、宣传培训指导:开展州级技术培训1次,村级技术培训500人次;5、严格管控区农产品协同监测:项目协同监测加密采集8份农产品样品。6、项目验收:完成项目总结报告的编制及项目审计。
效果评估:1、污染源监测:灌溉水6份;2、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检15份农业投入品;3、项目效果评估农产品监测282份;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制。
1.4项目采购预算: 390万元
1.5资金来源: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62号)
2.委托代理服务范围:受托对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公开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服务合法合规、专业高效,委托代理过程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业主就本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比选申请人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禁止开展招标业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北京时间)。
5.2比选文件获取的地点: 景洪市广电路8号 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农业环保室 。
6.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要求: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标准进行让利下浮报价。
7.比选申请文件份数及盖章要求
7.1纸质文件2份,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退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7.2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8.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统一使用A4纸打印(建议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每册采用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且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9.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9.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比选申请人须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收到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9.2递交地址: 景洪市广电路8号 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农业环保室
10.联系方式
业 主: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
地 址: 景洪市广电路8号
邮 编: 666100
联系人:董玮
电话: ******245
比选人: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
202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