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范县城区分散式充电桩一期(充电桩部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分散式充电桩一期 | ******.38 | ******.38 |
5.2标包划分:共划分1个标包。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
5.4核心产品:充电桩。
5.5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运行、维护、软件升级,如有)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给予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报价6%的扣除。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投标人可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应提交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各方至少有一方满足申请人资格3.1-3.2条中的资格条件且须同时满足第1项及3.3-3.5项要求。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