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遂川县汤湖镇茶海温泉小镇安置项目小青瓦、屋脊瓦、滴水瓦采购进行询比招标,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集团公众号获取询比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080号
2、项目名称:遂川县汤湖镇茶海温泉小镇安置项目小青瓦、屋脊瓦、滴水瓦采购
4、最高限价:183176.00元(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序号 | 名 称 | 材 质 | 尺 寸 | 颜色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01 | 小青瓦 | 陶土 | 180*180*8mm | 深灰色 | 0.7元/片 | |
02 | 屋脊瓦 | 陶土 | 需与小青瓦尺寸配套 | 深灰色 | 1400片 | 1.8元/片 |
03 | 滴水瓦 | 陶土 | 需与小青瓦尺寸配套 | 深灰色 | 2520片 | 2.8元/片 |
注:投标人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7日(询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时间:2025年07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5SCX080号******银行及账号如下:
******银行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遂川县支行
账号:************94
注:(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比文件。
3、特别提醒:
1)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询比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询比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 ******
电子邮箱:******
电 话:******
******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遂川县汤湖镇茶海温泉小镇安置项目小青瓦、屋脊瓦、滴水瓦采购询比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