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果蔬筐建设项目”现场调试情况,决定将调试时间延长至2026年1月14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果蔬筐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湘西州永顺县高坪乡西米村米寨组原白晶矿粉厂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占地总面积1960.42m2******办公室、原料仓库、食堂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500吨塑料果蔬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人:胡冬庆
3、联系电话:******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生产日期
1、竣工日期:于2025年6月建设完毕,2025年7月14日投入调试生产。
2、调试的起止日期:原定调试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10月14日,现由于大气和固体废物防治设施需要调试进一步调试,拟将试运行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