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花苑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蓝田花苑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答疑回复
问1.项目编制说明中,材料设备价格参照蕉城2023年12月,xml中的材料价格为2024年6月,时间相差太大,请予以确认。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已更新,请投标人自行至附件下载最新版。此前版本自动作废,投标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问2. 技术评分标准中第二条技术文件空的,请明确
答:详见“二、修改部分”第1点。
问3:本项目总工期天数较少,经测算压缩工期天数超定额工期20%,请予以调整。
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定额工期为508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工期为290日历天,考虑缩短工期费。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因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用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中的文件执行,缩短工期20%以内不考虑此项费用,超20%以外的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相关规定的50%计算并包干计取,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单独填报此项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工期予以确认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
问4. 招标文件中“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描述的第1411~1455项,对应“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只有1411~1445项
答:详见“二、修改部分”第2点。
问5. 投标人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答: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2分包的确定”中已明确。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危大工程清单2:……”修改为“危大工程清单2:建筑安装幕墙工程”。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7.1.4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第1~55、262~290、1411~1455项,“三、设备”序号第47项。”修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序号第1~55、262~290、1411~1445项,“三、设备”序号第47项。”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