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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B组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B组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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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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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B组四标段、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531******改革局关于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交函发(2025)67号 《关于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项目业主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厅补助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2025年农村公路质量提升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崇兴镇、临河镇、郝家桥镇、东塔镇、梧桐树乡、白土岗乡

2.3工程概况:项目涉及道路13条、总里程55.84公里,其中:新架桥村路2.89公里、东临公路14.702公里、东任公路9.758公里、上滩村1队至4队路0.79公里、灵上路1公里、长城路2.405公里、兴旺村1队至设施园区支线0.995公里、甜磁路8.543公里、灵西路北段0.508公里、梧桐树三四队路0.777公里、梧桐树乡中路11.956 公里、火华路0.649公里、河杨路0.867公里。采取对旧路面层处理病害后,整体加铺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施划标线,完善交安设施。个别路段增设护栏、拦水带、急流槽,拆建排水边沟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B所有标段工期均为6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2个组别AB组,A组内划分为3个标段,B组内划分为2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B四、五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B四标段:梧桐树乡中路全长11.956Km

B组五标段:新架桥村路、上滩村 1 队至 4 队路、灵上路、长城路、兴旺村 1 队至设施园区支线、灵西路北段、火华路全长 9.237Km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B四、五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1)本项目B 内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组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并按照标段进行上传递交。

投标文件编制时必须注意:投标人须按组别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

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制。

若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B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或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对本组的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B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B中某1个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合同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本项目B 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单位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含二类乙级)资质(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 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 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办理 ”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04-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15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且同时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西平街398号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

联系人:石金良         联系人:潘琼英、王宁、白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址: /           网 址: /

******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

 

                            2025年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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