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城区集中供热、金瑞科创城供热燃煤采购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城区集中供热、金瑞科创城供热燃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城区集中供热、金瑞科创城供热燃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fcg******0003
******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城区集中供热、金瑞科创城供热燃煤采购项目
3、预算总金额: ******.00 元(大写:人民币 陆仟壹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其中:
A包 ******.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仟叁佰捌拾柒万贰仟元整 )
B包 ******.00 元,(大写:人民币 玖佰叁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 )
C包 ******.00 元,( 大写:人民币 捌佰贰拾贰万陆仟元整 )
4、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次 |
名称 |
单位 |
数量(约) |
A包 |
燃煤 |
吨 |
80000 |
B包 |
燃煤 |
吨 |
17000 |
C包 |
燃煤 |
吨 |
15000 |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6月30日前拉运储备总用量的80%(8.96万吨),根据供暖生产用煤需求,陆续拉运储备剩余20%(2.24万吨),完成中标项目的供货、检测及验收工作,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投标要求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得一个标包。
(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市级及以上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所投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2、请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上获取投标信息的供应商,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17:00前,将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获取投标信息的截图、深井煤证明性材料或深井煤供煤协议,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或将以上资料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并接收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情况告知函,投标企业须将告知函内容逐条响应并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书。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及时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按照“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0,QQ群号:******2)和招标代理机构。
5、本项目投标******有限公司网(******/)“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4、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网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祁连街8号
联 系 人:马世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9号疏勒家苑1号楼
联 系 人:颉鸿杰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