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公安局
2、采购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36、LSGZ[2025]024-ZC011
3******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三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6、评审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SGZ[2025]024-ZC011 |
******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三次)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陵阳镇致远大道铂丰大厦 288 号 |
134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 |
施工范围 |
建设地点 |
|
1 |
******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三次) |
40日历天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
卢氏县潘河乡 |
三、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02月10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贾松楠(业主代表)、李秀娟、张棒(组长)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新址)房屋改造项目(三次)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
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法定代表人:杜艳清
项目经理:孙鹏飞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豫******9652
项目联系人:石会燕
联系方式:******
统一机构代码:******MA9G6Q4904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15400.00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人:杨晓娟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公安局
联系人:刘涛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宝霞
电话:******
******街道河堤北路昌宏伟业大厦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