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审批[2023]可研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及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
2.1.2建设规模:对日处理量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一期生化池改造,二期生化池改造,新增二期碳源投加装置,新增除臭系统,厂区部分管网改造,电气自控系统改造,外电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新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项目规模大于等于日处理量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以合同中注明的规模为准。)或者项目规模大于等于日处理量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项目规模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录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 “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初步设计文件: 2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6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1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 设计说明书(4分) | 1.简述设计工程概况、设计范围及内容。 2.详细闸述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周边自然条件。 3.详细阐述污水厂现状包括现状概况、工艺流程,水量水质、运行评估、存在问题等。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技术方案 (12分) | 1.总体设计方案(规模及水质、总平面设计、工艺流程、设计高程等)。 2.设计方案论证充分。 3.各专业(工艺、结构、电气、自控等)工程设计方案。 4.项目设计质量目标明确、进度满足要求,项目设计有完整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投资估算及运行成本分析完整。 | ||
设计深度 (4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 ||
经济分析 (2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中,可得该项分值的55%-70%; (4)以上某项内容评差,可得该项分值的40%-55%; (5)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6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3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4%;5%;6%;7%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1分) | ******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共2题,每题0.5分,共1分。参加陈述及答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证书于2025年8月29日 9时30分前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参加答辩,如未按时参加视为弃权此项不得分。 注: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答辩组织形式:答辩现场由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辩序号错写或漏写答卷序号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0分处理。 | ||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要求: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项目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以上人员以证书和社保证明为准(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若重复只计取一次最高分。 | |
2.2.4(5) | 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项目规模大于等于日处理量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以合同中注明的规模为准。)或者项目规模大于等于日处理量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项目规模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录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有一项得1分,满分1分。可提供多个业绩,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资审要求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得重复。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9.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踏勘需提供踏勘视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1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须知1.1.2其他要求。
9.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市府路37号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楼
联系人:庄忠卫 联系人:陈玉忠、张芮、宋雅
电 话:****** 电 话:******、******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