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片区开发花溪河湿地公园及明珠路东延长线项目
工程总承包(HBZD-202505SZ-******1)
招标文件第一次澄清与修改的通知
各投标申请人:
城北片区开发花溪河湿地公园及明珠路东延长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已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调整修改,现对招标文件第一次修改如下;
1、第一章3.1.4 “③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和给水排水工程)的执业资格”修改为“③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执业资格”。
2、第一章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05月14日24:00时止”修改为“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9日24:00时止”。
3、第一章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 09时00分”修改为“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4、第二章1.3.2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6月26日”修改为“2025年06月26日”。
5、 第二章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5-30 09:00:00”修改为“2025-06-04 09:00:00”。
6、第二章附录一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道路和给水排水工程)的执业资格”修改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执业资格”。
7、第三章2.2.4(4)投标报价 “①市政工程设计费按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比例不低于40%;(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0%(不含),其评标价为(1-40%) =60%(小于或等于60%为无效报价)②园林工程设计费按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比例不低于20%;(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20%(不含),其评标价为(1-20%) =80%(小于或等于80%为无效报价)”修改为“①市政工程设计费按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比例不低于40%;(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40%(不含),其评标价为(1-40%) =60%(大于或等于60%为无效报价)②园林工程设计费按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比例不低于20%;(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20%(不含),其评标价为(1-20%) =80%(大于或等于80%为无效报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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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