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滨湖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 ************40 | 双清路18号 | 90.4(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滨湖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为滨湖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3年(工作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国平、郭恒(采购人代表)、周雪松、周彦、杨乐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下列费率的八折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
3.本项目代理费为18455.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潘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环湖苑88号三楼309室-1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