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凤阳县大溪河镇七里村公益事业建设安置小区配套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cg202504-02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凤阳县大溪河镇七里村公益事业建设安置小区配套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门临路北侧明德中小企业孵化园四楼
成交金额:肆拾肆万元整(小写:44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5年度凤阳县大溪河镇七里村公益事业建设安置小区配套项目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媛媛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7259)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飞、王斌、朱作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文,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执行,代理费: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人民政府或******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大溪河镇G345与312省道交叉口西200米或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人:黄镇长或陈工,联系电话:******或******。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zwxx/002001/******1/******/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fwzn/011001/******1/******1003/******/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财政局,联系电话:******。
2.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肆拾肆万元整(小写:440000.00 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大溪河镇G345与312省道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后承诺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