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WZ)000556 | 项目名称: | ******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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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35616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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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不良信息信息承诺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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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管理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利通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 1 | 356160.00 | 标的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 已合同签订为准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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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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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检验检测相关设备 | 16.00 | 投标人具备与所投标相适应的检验检测相关设备,(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超高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串级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或同功能设备)设备。上述设备全部具有的得16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设备名称、实物照片、品牌型号及购进票据的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以上设备须为自有设备,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 |
3 | 从业人员 | 8.00 | 投标人从业人员数量:80人以上的得8分,60-80人的得5分,40-59人的得3分,40人以下的得1分;提供人员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4 | 检验人员职称 | 12.00 | 检验人员具备与检验工作相匹配的技术职称:每提供一名副高级或高级职称者得2分,每提供1名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2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加分,提供人员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返聘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抽样车辆及样品储存设备 | 5.00 | 拥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抽样车辆及样品储存设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辆5辆的得2分,在5辆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0.5分,本项最多得4分,5辆以下不得分(提供行驶证);具有自建或租赁冷库的得1分(提供冷库安装合同或设备发票)。 |
6 | 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 | 5.00 | 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每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每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已被认可的组织机构出具的结果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相关证书 | 3.00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8 | 业绩 | 8.00 | 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的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9 | 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 | 3.00 | 投标人有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明确成立专门项目组、结果专报机制、档案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等。制度齐全、内容完整、清晰、可行性强的得3分,制度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得2分,制度不齐全、内容简单粗略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10 | 抽样检测服务方案 | 16.00 | 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承担的抽样检验任务,掌握项目基本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投标人的双随机抽样实施办法、采样布点和覆盖率要求②服务能力③风险控制和工作效率,④服务保障方案⑤质量管控措施⑥对取样信息的保密措施(不得向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取样信息)、⑦数据报送机制⑧档案管理机制。 以上①-⑧项模块,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以此为基础,针对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深化、细化的或提供经评审专家认可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11 | 售后 服务 | 14.00 | 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售后技术支持人员②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检测咨询和检测人员培训服务⑤投诉受理机制⑥保密承诺及廉洁从业承诺⑦项目完成后,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的编撰方案等。 以上①-⑦项模块,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以此为基础,针对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深化、细化的或提供经评审专家认可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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