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川区合溪镇2025年消坑湾莲花寺四好农村路劳务分包(第二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南川区合溪镇2025年消坑湾莲花寺四好农村路劳务分包(第二次) 299221.56 1 自筹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11 月 28 日起至2025年 12 月 2 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分,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到******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采购文件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 11 月28 日)起5日历天。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签到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 3、缴纳了比选文件购买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12 月 4 日9:00-9:30时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12 月 4 日9:30时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 银行账号: ************340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4 日9:3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项目名称,未按时缴纳者不得参与比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请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上发布。 (一)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龙济小区2号楼2层金川路169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大学城南一路175号12-1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采购邀请书
一、采购一览表
二、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若是非渝注册企业,需办理入渝信息登记。(须提供“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六. 发布比选公告的方式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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