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克山县2025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标段)——连续柳编跌水施工、绿化材料种植劳务分包竞价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克山县2025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标段)连续柳编跌水施工、绿化材料种植劳务分包进行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克山县2025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2标段)连续柳编跌水施工、绿化材料种植劳务分包
1.2项目编号:CG-******-08705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1.4施工内容:连续柳编跌水施工劳务分包、绿化材料种植劳务分包,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税率 |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 | 最高限价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1 | 连续柳编跌水施工劳务分包 | 连续柳编跌水制作及安装 | 平方米 | 4484.50 | 3% | 35.535 | 159356.71 | |
2 | 栽植樟子松劳务分包 | 整地、种植穴开挖、植树、覆土、养护 | 株 | 46298.00 | 3% | 4.841 | 224128.62 | |
3 | 栽植胡枝子、紫穗槐、灌木柳段等劳务分包 | 整地、种植穴开挖、植树、覆土、养护 | 株 | 594150.00 | 3% | 0.618 | 367184.70 | |
合计 | 750670.03 |
1.5最高限价:750670.03 元(大写:柒拾伍万零陆佰柒拾元零叁分)
1.6项目地点:克山县新民村、新农村。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分包商应按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标准执行,必须达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
1.7.2分包商保证施工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进度执行,确保招标人后续工作无影响。
1.7.3招标人在施工条件方面尽可能提供给分包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招标人在施工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分包商在施工中不按照国家颁发的验收标准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分包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质量验收: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和图纸进行检验,待监理和招标人检验
合格后并签署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结算凭证。
1.7.5.2验收和试验主体:工程量详见1.4条,按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标准执行,达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
1.7.6文明施工:按分包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均需满足标准,包含配合承包人的辅助用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场区现场清理、卫生责任区的清扫、结构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成品保护,现场各种材料的码放、多次转运及装卸车至指定位置,迎检(含第三方检测评估,飞行检查、局检查、公司检查、政府检查等)卫生清理,举行活动配合发生的一切费用。
1.7.7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材料运输等一切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分包商负责。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单价含人工费、小型工具及辅材费、税金,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20日双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审核完毕,且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甲方支付结算金额的70%,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此节点乙方应将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且结算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及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剩余3%留为质保金,待出具竣工验收合格单之日起12个月后如工程未出现因施工原因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质量缺陷修复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同时不存在其他合同违约的,甲方全额无息返还质保金。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及时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或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付款不及时 ,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意向分包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失信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4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意向分包商报名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8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 (******) 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分包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意向分包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竞价招标文件不收费。
4.竞价安排
4.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4.2竞价时间:2025年07月31日9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 (******) 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分包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6.确定成交分包商标准
招标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分包商。如只有一家意向分包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分包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分包商自行查询。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四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四家,按流标处理。
7.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分包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8.中标服务费
8.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3425)。
******有限公司 CG-******-03425)。
8.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 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9.联系方式
采 ******有限公司
地 ******街道科研路铂金时代11号楼
联 系 方 式:0451-******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方 式:1******89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于先生
联 系 方 式:1******35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