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分公司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禹州市分公司基层单位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1.2招标编号:FDZB-F-2024-157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内容: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基层单位职工食堂提供日常所需食材 (蔬菜、水果类、米面油、调料类、肉、水产、蛋类等)。
1.5预算上限:低于140万元
1.6招标控制价(折扣率):≤97%
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8服务期限:2年。
1.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未被“信用河南”网站(credit.henan.gov.cn/ )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④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2.4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许昌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近五年来,在本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中标后无故不签合同、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行为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法律纠纷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 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有限公司(许昌市竹林路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615室)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及《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地 ******街道阳翟大道61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康宁街与普济路交汇处德威广场12楼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
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