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川区东部组团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东部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居委长土,止于天生桥附近)DN160中压燃气管网30公里;东西方向(起于新瓦厂,止于翼都名苑附近)DN110中压燃气管网40公里,改造PEDN50低压燃气管网10公里,庭院管道D32钢管25公里;改造闸阀30只,阀门井154座,新建物联网感知设备(智能燃气探测器、智能减压阀)14处、数字化监控2套等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178.92万元。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街道金安大厦B栋10楼10-1到10-4 | 地址: | ******街道财富大道2号28-7 |
| 联系人: | 刘鑫 | 联系人: | 冉 雪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银行: | ******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话: | ****** | ||
| 南川区东部组团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4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预字2025-032南川区东部组团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