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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_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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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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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106-04-01-11272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纵十四路及周边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综合商业及公共设施配套组团。本工程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综合商业及公共设施配套组团。本项目包含7条城市道路:纵八路、纵九路、纵十路、纵十二路、纵十三路、纵十四路、横五路(纵十二路至纵十五路),道路总长约1807米。纵十四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宽度40m;其余6条道路为城市支路,其中纵十三路道路宽度为15m,纵十路道路宽度为16m,纵八路红线宽度10m,其余道路宽度为20m。投资估算为15583.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788.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编、编制工程概算;协助竣工图编制/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本工程范围与周边相关地块界面的技术协调工作;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清单编制;提供工程项目中危大工程清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检测监测及概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93.64138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 ■排水管管径≥DN1500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 关于联合体投标:4.1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主办方数量为1个),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3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在册人员,如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单位返聘及退休证明文件。 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7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8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部分地区社保证明显示隔月缴费状态,则提供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单位返聘及退休证明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需要。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2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3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3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5年7月3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招标人联系人 舒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楼51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潘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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