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上炉村革命遗址建设维护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上炉村革命遗址建设维护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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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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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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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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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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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包含候杨智遗址的修复、李春讯革命文化补习班旧址修复、大礼堂修复、新建旅游厕所、新建停车场,新建吊桥、红色革命步道、场地硬化、园路铺砖、园林绿化、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以及配套旅游标识牌、挡土墙等配套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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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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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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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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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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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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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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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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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镇威(注册编号:桂******6672,身份证号:452323*******31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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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尹凌云【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身份证号:452332********18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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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中学3#学生宿舍楼 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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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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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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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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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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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石秀芝(注册编号:桂******0047,身份证号:452123********7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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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包华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8673,身份证号:450521********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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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4万立方米胶合板《地板基材》生产加工项目3#厂房、4#厂房;(2)广西现代教育文化产业园一期-污水管道工程 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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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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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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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2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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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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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莫威威(注册编号:桂******7429,身份证号:45033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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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双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0330********166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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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中学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建设项目 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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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原因:无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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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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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l.zfcg.zcygov.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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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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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