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322-JSHR-C2025-0015
二、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河道整治、桥涵建设等项目(新河镇周圈村)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2P | 台州北路45号(水务大楼内) | 87.16(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第二批河道整治、桥涵建设等项目(新河镇周圈村)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陈聪 执业证书信息:苏******57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敏媛、王磊、周慧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可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
金额:31919.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无需对投标人价格进行折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新河镇花都大街一号
联系人:周东雪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联系人:叶苏云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苏云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推荐理由、专家承诺书.docx
JSZC-321322-JSHR-C2025-0015采购文件.doc
企业资料(1).pdf
最终报价、中小企业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