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上蔡分局
监理人(全称):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蔡县黑河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2. 工程地点: 上蔡县境内
3. 工程规模: 黑河滨岸带,新建农田型河流生态缓冲带2处,平均宽度16m,一期治理 长度不超过5km,总生态修复面积约为78400m2;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经评审通过的批复文 件及设计图纸为准。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陈 晓 利 。身份证号码: 410*411 。
证书编号: ******24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零点柒玖。
包 括 :
1.监理酬金(大写) :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零点柒玖。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 中 :
( 1 ) 勘 察 阶 段 服 务 酬 金 :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 理 期 限 :
自 年 月 日 始 ,至 年 月 日止(当业主或施工企业因其他 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_ 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1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1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 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 订立地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上蔡分局
3. 本合同一式 陆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 三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 盖 章 )
地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 签 字 ) 的代理人: ( 签 字 )
******银行: ******银行: ******银行股 ******有限公司
郑州航海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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