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三期)项目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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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15 08: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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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三期)项目标前公示
明光市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三期)项目,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评审细则及采购需求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5年10月15日起至 2025年10月20日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三期)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一标包最高限价******.00元,二标包最高限价******.00元,三标包最高限价******.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明光市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三期)项目,为贯彻落实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减少我市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建设内容:在城区280个点位设置约715套垃圾分类设施。一标包A类前端投放和收集设施,二标包B类前端投放和收集设施,三标C类前端投放和收集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以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评分细则
具体详见附件。
四、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
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 202 号龙山大厦 6 楼
联系人:李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街道浦口大道路28号万汇城北区05幢1单元501室
联系人: 李娜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军、李娜娜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