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101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上戈加油站至卢氏界段预防养护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A区5-140号3,463,3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洛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上戈加油站至卢氏界段预防养护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120日历天刘利鹏豫******6264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吕海宝、郭娜、张玉冰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36,633.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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