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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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974,965.9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证书资质。” 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31日13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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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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