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项目(拉孜县)PC总承(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标段(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001
******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定日“******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定日“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项目(拉孜县)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拉孜县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建设内容: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实际建设内容以最终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根据施工的便捷程度,共划分35个标段。一标段:热萨乡查卧村、热玛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标段:热萨乡堆康村、恰西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标段:热萨乡杰村、久娃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四标段:热萨乡强公村、萨麦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五标段:热萨乡拉荣村、宗贝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六标段:锡钦乡锡钦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七标段:锡钦乡朵玛村、岗西村、格白村、吉布村、仁达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八标段:锡钦乡荣白村、夏鲁村、增村、扎宗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九标段:曲玛乡藏村、昌庆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标段:曲玛乡昌达村、藏洛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一标段:曲玛乡达布村、曲玛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二标段:曲玛乡贡康村、娃隆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三标段:曲玛乡坚达村、唐嘎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四标段:曲玛乡斯伦村、措娃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五标段:芒普乡普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六标段:芒普乡达龙村、乃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七标段:芒普乡公琼村、那拉赤村、扎木加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八标段:查务乡达尔村、查务村、加嘎村、森坚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十九标段:查务乡杰地村、那布西村、森格隆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标段:扎西宗乡旁吉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一标段:扎西宗乡杂村、扎西宗村、扎西林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二标段:扎西宗乡乃萨村、加当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三标段:彭措林乡萨卓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四标段:彭措林乡谢曲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五标段:彭措林乡查达村、那嘎村、彭措林村、普松村、孜江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六标段:柳乡柳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七标段:春门村、孜龙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八标段:柳乡吾木宗村、西嘎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二十九标段:城镇第一片区、第三片区、第四片区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十标段:曲下镇德林村、木村、乃萨村、桑珠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十一标段:曲下镇吉如村、拉曲村、鲁如村曲下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十二标段:拉孜镇白列村、拉孜村、玉哲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十三标段:拉孜镇琼嘎村、拉龙村、齐加村、夏杂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十四标段:拉孜镇萨龙村、孜果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三十五标段:扎西岗乡扎西岗村、燕卓村、旁达村、顿珠顶村、乃琼村、宁日村、朵门村、响卓村、苏村、吉荣村、玉托村、若措村新建民房、院墙、大门等附属设施。(注:实际建设内容以最终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捐助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采购总承包,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8010/#/index注册)。
3.2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类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29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5月04日00时00分。
5.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查阅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19日0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open-web-gc/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open-web-gc/login),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9.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9.4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open-web-gc/login)” 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9.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4〕56号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日喀则市拉孜县
联 系 人:江白益西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达热瓦小区二期A区10 栋5号
联 系 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