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00 | |||||||||||||||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20,527.84元 | |||||||||||||||
最高限价:620527.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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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境内,主要为建筑工程,寨前村蓄水池工程、管网工程、阀门井工程、玻璃钢井堡工程、破路拆除及恢复、入户工程、工程标牌,胡沟村蓄水池工程、管网工程、阀门井工程、破路拆除及恢复、入户工程、工程标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寨前村管网设备,胡沟村管网设备;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临时道路、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其他临时工程(含防尘治理费)等。(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达到甲方要求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①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曲五线五头镇政府五头镇委 | |||||||||||||||
联系人:龚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新安县磁河路二排13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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